噴漆、烘干廢氣主要包括具有揮發(fā)性的有機廢氣以及“三苯類”,如二甲苯、苯、庚烷、甲苯、四氯化碳、乙酸乙酯、己烷、甲基乙基酮等。
根據(jù)廣東省DB44/814-2010第2期《家具制造行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》的要求,使得對噴漆廢氣凈化治理達到標準要求,然后在十五米以上的高度進行排放。
排放要求: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總量小于30毫克/立方米;排出的苯的濃度小于1毫克/立方米;甲苯、二甲苯的外排量在20毫克/立方米以下。
在兼顧運行費用和安全的前提下,本項目提出了“水噴淋+活性炭吸附裝置”的技術路線。
(環(huán)保設備現(xiàn)場圖)
噴漆廢氣凈化運轉(zhuǎn)機理:
通過水簾箱對噴漆廢氣進行清理后,對涂料霧具有良好的清潔和降解效果,因為漆霧是一種粘性物質(zhì),容易吸附在所接觸的物表面上,所以需要定期將涂料殘渣清撈,然后再通過噴淋除塵裝置進行進一步的廢氣凈化,使廢氣中的未凝結(jié)的涂料微粒、顆粒較小的粉塵、少部分的有機廢氣,通過該裝置的處理后,能夠攔截、去除絕大多數(shù)的粉塵顆粒物。最后,通入活性炭吸附裝置,在床層中,將有機廢氣吸附,然后用增壓風機將凈化后的廢氣排出至高空。